用户协议

用户协议

一、释义

本服务条款系由用户与魅力团所订立的相关权利义务规范。用户指愿意使用魅力团提供的魅力团服务的个人。此份合约描述魅力团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详细条款。因此,请于注成为魅力团用户前,确实详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当用户点选同意键或使用任何魅力团服务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服务条款及魅力团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且愿意受其约束。如果发生纠纷,用户应自行承担事实上未认真阅读本协议的责任,不得以未仔细阅读为由实行抗辩。

二、协议组成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魅力团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魅力团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修改,魅力团将在网站上显著位置刊载相应公告。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修改的,可停止使用魅力团服务。但如您继续登录或继续使用“魅力团服务”将表示您已接受经更改、修订后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如魅力团所向您提供的“魅力团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则扩大及增强部分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知识产权声明

魅力团所提供的服务的相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营业秘密及其它任何所有权或权利,均属魅力团所有。非经魅力团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或用户均不得擅自下载、重制、传输、改作、编辑,否则应负所有法律责任。

四、服务内容

1、魅力团利用自身推出的网络团购平台(以下简称“魅力团”),为用户及产品/服务的实际供应商户(以下简称“商户”)提供居间推广服务,并受商户委托代为向参与特定团购活动的用户收取相应费用。

2、用户完成注册后,将有权根据本用户协议利用魅力团查询团购交易信息、参与团购交易、评价商户信用、参加魅力团的其他有关活动以及享受魅力团提供的其它有关信息服务。

3、用户知悉并确认,团购交易的当事人双方为参与特定团购活动的用户及对应商户,而魅力团在此过程中仅为用户及相关商户提供居间推广服务,而并非产品/服务的实际提供者或担保方。故用户理解,魅力团虽会尽可能为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商户交易信息,但魅力团实际并不能控制团购交易所涉产品/服务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户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产品/服务实际提供商户对各项义务的履行能力。为此,用户同意应该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确定团购交易产品/服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4、用户因使用魅力团所提供服务及参与特定团购交易、获取有偿服务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五、特别声明

用户知悉并确认,仅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方可成为魅力团用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应注册为魅力团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魅力团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魅力团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用户知悉并确认:魅力团网站上的价目表和声明并不构成要约。魅力团有权在发现魅力团网站产品及订单出现明显错误或缺货的情况下,单方面撤回相关内容或不时发布对产品订购数量的限制。在特殊情况下,魅力团在确认了您的订单后,由于市场变化、供应商政策改变或人为失误等导致最终商品或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在上述情况下,您有权取消您的订单,但不得就此向魅力团索赔。魅力团承诺,将努力避免上述事态的发生。

六、用户权利和义务

1、用户在注册时应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性,保证魅力团及商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用户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2、在用户完成注册后,用户将拥有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魅力团。用户应妥善保管自身用户名及密码,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或有异常使用的情形,应立即通知魅力团,如因黑客、第三人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并对用户造成损失,魅力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应当保证在使用魅力团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应利用魅力团恶意评价有关商户,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降低商户的信用度及美誉度。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用户在魅力团网上交易过程中如与商户因团购交易产生纠纷,可以请求魅力团从中予以协调。用户如发现其他用户/商户有违法或违反本用户协议的行为时,可以向魅力团进行反映要求处理。如用户因团购交易与商户产生诉讼的,用户有权通过司法部门要求魅力团提供相关资料;

5、用户不得在魅力团上发布或上传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内容:

(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11) 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12)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否则一经发现,魅力团有权视内容的严重性采取任何法律措施;

6、用户不得通过第三方程序登录魅力团服务;

7、用户承诺自己在使用魅力团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魅力团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用户同意,不对魅力团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魅力团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魅力团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七、魅力团的权利和义务:

1、魅力团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2、对用户在注册使用魅力团网上交易平台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魅力团应及时作出回复;

3、对于用户在魅力团上进行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魅力团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魅力团有权随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终止服务提供、注销用户账号等处理,而无须征得用户的同意;

4、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魅力团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数据、所有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5、魅力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保留或删除相关信息或继续、停止对该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用户在魅力团参与团购交易过程中如与商户因交易产生纠纷,请求魅力团从中予以调处的,经魅力团审核后,魅力团有权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互相通知对方;

7、用户因团购交易与商户产生诉讼的,用户通过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魅力团提供相关数据,魅力团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8、魅力团有权对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9、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魅力团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用户协议行为的,魅力团有权在魅力团交易平台及所在网站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用户的违法行为;

10、许可使用权: 用户以此授予魅力团及其关联公司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魅力团及其关联公司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用户的全部资料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料、交易行为数据及全部展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11、魅力团会在用户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魅力团cookies。魅力团允许那些在魅力团网页上发布广告的公司到用户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cookies。在用户登录时获取数据,魅力团使用cookies可为用户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果拒绝所有cookies,用户将不能使用需要登录的魅力团产品及服务内容。

八、服务的变更、中断和终止:

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魅力团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魅力团服务且无需另行个别通知用户。魅力团就停止或更改或终止向用户所提供的服务而可能产生的不便或损害,魅力团对用户本人或任何第三人均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2、用户应了解并同意,魅力团所提供的服务可能因公司本身、其它合作厂商或相关电信业者网络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故障、失灵、或因合作方及相关电信工作人员人为操作的疏失而全部或一部分中断、暂时无法使用、迟延或因他人侵入魅力团系统篡改或伪造变造资料等,造成服务的停止或中断者或用户档案缺失,用户不得要求魅力团提供任何的补偿或赔偿;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魅力团有权停止或中断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对于网络设备进行必要的检修、保养及施工;

(2) 发生突发性的网络设备故障时;

(3) 由于魅力团所用的网络通信设备由于不明原因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魅力团无法提供线上服务;

(5) 由于相关政府机构的要求。

4、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魅力团有权随时限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如果用户违反了本合约的任何约定;

(2) 用户存有任何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于用户的上述行为,魅力团保留追究用户其他责任的权利。 如因用户行为给魅力团造成损失的,魅力团有权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九、责任范围:

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魅力团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魅力团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用户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

十、个别条款的效力

本用户协议所定的任何条款的一部或全部无效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

本服务条款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若用户和魅力团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